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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桂林申请养老服务补贴,通常需要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年龄条件":申请人通常需要年满60周岁。
2. "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桂林市户籍。
3. "经济条件":根据当地政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需符合一定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包括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
4. "健康状况":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健康状况证明,如患有慢性病、失能等。
5. "居住条件":申请人通常需要在桂林市内有稳定的居住地。
以下是具体的申请对象资格:
- "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申请。
- "失能老人":因疾病或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如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
- "贫困老人":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老年人。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指计划生育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老人。
申请养老服务补贴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咨询了解":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了解养老服务补贴的具体政策。
2. "准备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健康状况证明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
4.举报 -
补贴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政府性资金举办,并经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是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可以申请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一)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或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并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二)符合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获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一级等级及以上;
(四)接受补贴的养老机构不得改变其养老服务性质,不得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业务;
(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签订5年(含)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公建民营运营协议》;
(六)与入住老年人签订6个月以上的服务协议;
(七)组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施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八)正常使用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机构床位、老年人等基础信息准确真实,更新及时;
(九)申请年度内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
(十)申请年度内无重大服务纠纷。
收住以下4类人员之一的民办养老机构可以申请运营补贴:
1.60周岁(含)以上特困人员;
2.60周岁(含)以上低保对象;
3.低保边缘家庭中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4.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公建民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参照本办法申请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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